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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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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

6月1日起,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

5月(yuè)23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高考、中考期间噪声(zàoshēng)管控的公告》。

2025年高考、中考即将举行,为广泛汇聚全社会力量共同“绿色宁静护考(hùkǎo)”,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zàoshēngwūrǎn)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guīdìng),现将全市(quánshì)高考、中考期间噪声管控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制(kòngzhì)时段、范围和措施

1、2025年6月1日至(zhì)6月19日,每日(měirì)午间12:00至14:00,夜间(yèjiān)21:00至次日上午7:00,全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区域禁止(jìnzhǐ)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的建筑、拆除、装修等施工作业(zuòyè)和使用音响器材的娱乐、健身、商业等活动。除紧急抢险、抢修外,各级住建部门暂停出具夜间施工证明。

2、2025年6月7日至6月9日和6月16日至19日高考、中考(zhōngkǎo)进行期间,全市所有高考、中考考点和考生集中住宿点,以及有高三、初三学生在校晚自修的初高中学校周围300米(mǐ)范围内,全天禁止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的建筑、拆除、装修等(děng)施工(shīgōng)作业和使用音响器材的娱乐、健身、商业等活动(huódòng)。

中高考期间,各级生态环境、住建、公安(gōngān)、交通、城管、文旅等(děng)部门,将依职责协同加强值班值守、巡查(xúnchá)执法和信访调查,依法查处各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1、请全市各企业事业单位、建设施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支持(zhīchí)配合,自觉落实“绿色宁静护考”社会责任和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合力(hélì)保障中(zhōng)、高考顺利举行。

2、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提前合理安排工期,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中、高考期间的施工噪声管理,严格(yángé)落实各项(gèxiàng)静噪措施,防止和(hé)减少噪声对考生的影响。

三(sān)、举报电话:12345。

附(fù):相关部门噪声巡查监管职责分工

2025年5月23日(rì)

相关部门噪声巡查监管职责(zhízé)分工

依据《市政府(shìzhèngfǔ)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部分条款(tiáokuǎn)监督管理部门的通知》(扬府办发〔2023〕45号)规定,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生态环境(huánjìng)部门负责辖区内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zàoshēngwūrǎn)控制的统一监管,筹划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协调同级相关(xiāngguān)部门合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具体负责工业噪声污染、商业经营场所和营业性(yíngyèxìng)文化娱乐场所固定设备(高音喇叭除外(chúwài))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巡查控制、信访处置和监管执法。

2、住建部门具体负责建筑施工噪声污染(zàoshēngwūrǎn)的巡查控制、信访处置和(hé)监管执法。

3、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商业(shāngyè)经营场所和(hé)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高音喇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以及其他(qítā)社会生活噪声的巡查控制、信访处置和监管执法。

4、交通运输、城管、文广旅等相关(xiāngguān)部门在(zài)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中、高考期间的现场巡查执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噪声控制措施。

6月1日起,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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