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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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民法典》50个应知应会法律(fǎlǜ)知识点
2025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shīxíng)以来的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其主题为“美好生活(měihǎoshēnghuó) 民法典相伴”,强调民法典作为(zuòwéi)“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
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下,民法典50个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zhīshídiǎn)吧!
1. 《民法典(mínfǎdiǎn)》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fǎlǜ)。
2. 《民法典》为“编纂”,而不是“制定”《民法典》,因为其中的绝大部分(juédàbùfèn)内容在《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婚姻法》等民事单行法(dānxíngfǎ)中已制定,《民法典》属于在已有法律基础上的重新编排,最终“诸法(zhūfǎ)汇一典(yīdiǎn),一典废九法”。
3.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jiéhūn)的(de)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仅有以下三种婚姻无效情形。
《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zhīyī)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hūnlíng)。
4.关于保证方式的推定(tuīdìng),原《担保法》的规定(guīdìng)有利于债权人,约定不明推定为连带保证,《民法典(mínfǎdiǎn)》的规定有利于保证人,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686条 保证的方式(fāngshì)包括一般(yìbān)保证和连带责任(zérèn)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原《侵权责任法》规定泄露患者(huànzhě)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tóngyì)公开其病历材料,造成患者损害的,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26条把“造成患者损害的”删除,也就是说(yějiùshìshuō)不管有无造成患者损害,都不妨碍医疗机构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děng)侵权责任。
6.《民法典》第19条将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ménkǎn)年龄从10周岁(zhōusuì)降低到8周岁。
7.在离婚后子女(zǐnǚ)抚养问题上(shàng),《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8周岁也刚好是(sh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
8.原《收养法》规定(guīdìng)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zǐnǚ),《民法典》第1100条分类讨论,无子女的(de)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这也体现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
9.原《收养法》规定的收养只限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niánlíng)应当(yīngdāng)相差40周岁(zhōusuì),《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凡是(fánshì)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都应当相差40周岁,也就是说,无配偶女性收养男性也要受到年龄限制。
10.《民法典(mínfǎdiǎn)》人格权独立成编(chéngbiān)、侵权责任独立成编,这是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没有的。
11.《民法典》的“合同编”不同于传统(chuántǒng)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债法总则”,其中无因管理和(hé)不当得利被列为准合同。
12.《民法典》第16条设立了胎儿利益(lìyì)特别保护制度,使用的表述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děng)”,注意这个“等”字表明是不完全列举,更有利于(yǒulìyú)保护胎儿利益,比如男方因车祸死亡,其未婚妻所怀胎儿娩出后如是活体,就可由监护人代为(dàiwéi)行使抚养费请求权。
13.房价高企,并非人人(rénrén)都通过买房来实现“住(zhù)有所居”,《民法典》为保障人们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需求,新增了居住权制度、完善了承租人相对的优先购买权、确立了承租人优先承租权(chéngzūquán)。
14.《民法典(mínfǎdiǎn)》在胁迫婚之外增加了一种可撤销婚姻,即一方患有(huànyǒu)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gàozhī)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5.《民法典》新增离婚(líhūn)冷静期制度,30天的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再申请(shēnqǐng)颁发离婚证。
16.《民法典》第1079条新增一种(yīzhǒng)准予判决离婚(líhūn)(líhūn)的情形: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7. 原《继承法》规定(guīdìng)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xiàolì),只有公证遗嘱才能改变(gǎibiàn)公证遗嘱,为了更好地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1142条将公证遗嘱拉下神坛,规定以(yǐ)最后的遗嘱为准。
18.《民法典》规定如果土地经营权的(de)流转期限为5年(nián)以上,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之后就不再是一个债权,而是具有物权效力的权利(quánlì)。
19.不仅兄弟姐妹(xiōngdìjiěmèi)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中的(de)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基于代位继承制度,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降低了无主财产(cáichǎn)出现的概率。
20.《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de)动产物权的权利(quánlì)人请求(qǐngqiú)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不需要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还要适用诉讼时效。
2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jièmǎn)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fǎlǜ)、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2.《民法典》第491条确立了(le)(le)新的合同成立方式。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xuǎnz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shí)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网购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合同了。
23.《民法典》第512条确立了新的交付方式。电子(diànzi)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进入(jìnrù)对方(duìfāng)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24.《民法典》第512条确立了新的(de)交付方式。电子合同的标的物(biāodìwù)为(wèi)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25.《民法典》第938条规定,物业(wùyè)服务(fúwù)人员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hétóng)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未记载在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也可能是合同的一部分。
26.《民法典》第965条是防止跳单行为的。如果甲乙双方利用了(le)中介的信息(xìnxī)或者服务,最终却绕过(ràoguò)中介,私下签订合同,还是应当向中介支付报酬。
《民法典》第965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fúwù)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jiāoyì)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hétóng)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27.《民法典》第1186条规定的(de)公平责任(即双方没有(méiyǒu)过错时该如何分担损失),原《侵权责任法》的表述是“可以根据实际(shíjì)情况”,相当于在事实(shìshí)层面去(qù)裁量补偿情况,而现在的表述变为“依照法律的规定”,相当于收回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裁判。
28.《民法典》第1193条规定,在(zài)承揽关系中,对于承揽人受害或者致害,定作(dìngzuò)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只有在存在(cúnzài)过错的情形下才承担责任。以前只是规定在司法解释中,现在上升到法律层面了。
29.《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增加了(le)两种抗辩事由,一是自甘风险,二是(èrshì)自助,使得行为人获得了更大的行为自由。
30.关于高空抛物,《民法典》第(dì)1254条明确和强调了公安机关等机关的调查(diàochá)责任、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往(yǐwǎng)更多强调可能加害人的补偿责任。
31.打印遗嘱在(zài)《民法典》中得到承认。需要注意的是,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liǎnggè)以上(yǐshàng)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和注明日期。
32.原《物权法》只规定(guīdìng)了一些特殊动产的抵押权以登记为对抗要件,《民法典》扩大了范围,直接统一(tǒngyī)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bùdé)对抗善意第三人。
33.《民法典》第588条增加规定(guīdìng),如果定金(dìngjīn)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34.关于试用买卖,原《合同法》规定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未作购买表示(biǎoshì)的(de)视为购买,《民法典》增加了一类情形,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zhīfù)部分(bùfèn)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35.《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dǐyā)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cáichǎn),事后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前转让抵押财产,一律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这不利于抵押物的流转(liúzhuǎn),也不利于鼓励交易。
36.为合理规划,高效利用(lìyòng)农村土地资源,中央提出了“三权分置”的举措,其核心是“两权分离”,也就是土地承包(chéngbāo)经营权(jīngyíngquán)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民法典》第342条规定,可以(kěyǐ)采取出租、入股、抵押(dǐyā)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37.《民法典(mínfǎdiǎn)》第469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kěyǐ)随时调取查用(cháyòng)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比如说微信、短信、邮件记录。
38.《民法典》第517条、第519条、第521条规定,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zhàiwùrén)的(de)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连带债务人之间(zhījiān)或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39.关于情势变更,《民法典》第533条一方面(yìfāngmiàn)将“不可(kě)抗力”变为“情势变更”的(de)一种,而非原来的排斥关系(guānxì);另一方面鼓励交易,新增了“再磋商义务”,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才可提起诉讼。
40.《民法典》第702条新增规定,债务人对(duì)债权人享有抵销(dǐxiāo)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41.原《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在(zài)6个月以上(yǐshàng),当事人(dāngshìrén)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直接视为不定期租赁,《民法典》第707条增加了一个条件,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又“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才(cái)视为不定期租赁。
42.《民法典(mínfǎdiǎn)》第737条规定,当事人以(yǐ)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43.《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fāshēng)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sǔnhài),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shǐyòng)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44.《民法典》第1125条增加了一项继承权丧失(sàngshī)的法定事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jìchéngrén)设立、变更或者撤回(chèhuí)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45.《民法典》在代位继承中将侄子女、外甥外甥女纳入(nàrù)代位继承的(de)范围。
46.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wùpǐn),造成(zàochéng)他人(tārén)损害的,以前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有关单位或者(huòzhě)个人应当(yīngdāng)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56条规定,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7.《民法典》第56条对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规则作出了补充说明,无法区分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jiātíngjīngyíng)的,以家庭财产(jiātíngcáichǎn)承担债务。
48.《民法典》新增(xīnzēng)规定,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shìxiàng)不一致的,不得(bùdé)对抗善意相对人。
49.《民法典》新增了四种有名合同(hétóng)(hétóng)(hétóng),分别为保证合同、合伙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保理(bǎolǐ)合同。其中保理合同是全新的合同类型,保理合同是综合了至少两类有名合同的混合合同,即债权让与+借款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
50.《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qīnzǐguānxì)有(yǒu)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huò)否认亲子关系,而成年子女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民法典》50个应知应会法律(fǎlǜ)知识点
2025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shīxíng)以来的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其主题为“美好生活(měihǎoshēnghuó) 民法典相伴”,强调民法典作为(zuòwéi)“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
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下,民法典50个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点(zhīshídiǎn)吧!

1. 《民法典(mínfǎdiǎn)》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fǎlǜ)。
2. 《民法典》为“编纂”,而不是“制定”《民法典》,因为其中的绝大部分(juédàbùfèn)内容在《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婚姻法》等民事单行法(dānxíngfǎ)中已制定,《民法典》属于在已有法律基础上的重新编排,最终“诸法(zhūfǎ)汇一典(yīdiǎn),一典废九法”。
3. 《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jiéhūn)的(de)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仅有以下三种婚姻无效情形。
《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zhīyī)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hūnlíng)。
4.关于保证方式的推定(tuīdìng),原《担保法》的规定(guīdìng)有利于债权人,约定不明推定为连带保证,《民法典(mínfǎdiǎn)》的规定有利于保证人,约定不明推定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686条 保证的方式(fāngshì)包括一般(yìbān)保证和连带责任(zérèn)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原《侵权责任法》规定泄露患者(huànzhě)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tóngyì)公开其病历材料,造成患者损害的,才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26条把“造成患者损害的”删除,也就是说(yějiùshìshuō)不管有无造成患者损害,都不妨碍医疗机构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děng)侵权责任。
6.《民法典》第19条将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ménkǎn)年龄从10周岁(zhōusuì)降低到8周岁。
7.在离婚后子女(zǐnǚ)抚养问题上(shàng),《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8周岁也刚好是(sh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门槛年龄。
8.原《收养法》规定(guīdìng)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zǐnǚ),《民法典》第1100条分类讨论,无子女的(de)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这也体现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
9.原《收养法》规定的收养只限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niánlíng)应当(yīngdāng)相差40周岁(zhōusuì),《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凡是(fánshì)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都应当相差40周岁,也就是说,无配偶女性收养男性也要受到年龄限制。
10.《民法典(mínfǎdiǎn)》人格权独立成编(chéngbiān)、侵权责任独立成编,这是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没有的。


11.《民法典》的“合同编”不同于传统(chuántǒng)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债法总则”,其中无因管理和(hé)不当得利被列为准合同。
12.《民法典》第16条设立了胎儿利益(lìyì)特别保护制度,使用的表述是“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děng)”,注意这个“等”字表明是不完全列举,更有利于(yǒulìyú)保护胎儿利益,比如男方因车祸死亡,其未婚妻所怀胎儿娩出后如是活体,就可由监护人代为(dàiwéi)行使抚养费请求权。
13.房价高企,并非人人(rénrén)都通过买房来实现“住(zhù)有所居”,《民法典》为保障人们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需求,新增了居住权制度、完善了承租人相对的优先购买权、确立了承租人优先承租权(chéngzūquán)。
14.《民法典(mínfǎdiǎn)》在胁迫婚之外增加了一种可撤销婚姻,即一方患有(huànyǒu)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gàozhī)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5.《民法典》新增离婚(líhūn)冷静期制度,30天的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再申请(shēnqǐng)颁发离婚证。
16.《民法典》第1079条新增一种(yīzhǒng)准予判决离婚(líhūn)(líhūn)的情形: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7. 原《继承法》规定(guīdìng)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xiàolì),只有公证遗嘱才能改变(gǎibiàn)公证遗嘱,为了更好地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第1142条将公证遗嘱拉下神坛,规定以(yǐ)最后的遗嘱为准。
18.《民法典》规定如果土地经营权的(de)流转期限为5年(nián)以上,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之后就不再是一个债权,而是具有物权效力的权利(quánlì)。
19.不仅兄弟姐妹(xiōngdìjiěmèi)可以成为法定继承中的(de)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基于代位继承制度,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这降低了无主财产(cáichǎn)出现的概率。
20.《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de)动产物权的权利(quánlì)人请求(qǐngqiú)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不需要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还要适用诉讼时效。


2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jièmǎn)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fǎlǜ)、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2.《民法典》第491条确立了(le)(le)新的合同成立方式。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xuǎnz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shí)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网购时成功提交订单就成立合同了。
23.《民法典》第512条确立了新的交付方式。电子(diànzi)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进入(jìnrù)对方(duìfāng)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24.《民法典》第512条确立了新的(de)交付方式。电子合同的标的物(biāodìwù)为(wèi)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25.《民法典》第938条规定,物业(wùyè)服务(fúwù)人员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hétóng)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未记载在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中的内容,也可能是合同的一部分。
26.《民法典》第965条是防止跳单行为的。如果甲乙双方利用了(le)中介的信息(xìnxī)或者服务,最终却绕过(ràoguò)中介,私下签订合同,还是应当向中介支付报酬。
《民法典》第965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fúwù)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jiāoyì)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hétóng)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27.《民法典》第1186条规定的(de)公平责任(即双方没有(méiyǒu)过错时该如何分担损失),原《侵权责任法》的表述是“可以根据实际(shíjì)情况”,相当于在事实(shìshí)层面去(qù)裁量补偿情况,而现在的表述变为“依照法律的规定”,相当于收回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裁判。
28.《民法典》第1193条规定,在(zài)承揽关系中,对于承揽人受害或者致害,定作(dìngzuò)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只有在存在(cúnzài)过错的情形下才承担责任。以前只是规定在司法解释中,现在上升到法律层面了。
29.《民法典》在侵权责任编中增加了(le)两种抗辩事由,一是自甘风险,二是(èrshì)自助,使得行为人获得了更大的行为自由。
30.关于高空抛物,《民法典》第(dì)1254条明确和强调了公安机关等机关的调查(diàochá)责任、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往(yǐwǎng)更多强调可能加害人的补偿责任。

31.打印遗嘱在(zài)《民法典》中得到承认。需要注意的是,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liǎnggè)以上(yǐshàng)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和注明日期。
32.原《物权法》只规定(guīdìng)了一些特殊动产的抵押权以登记为对抗要件,《民法典》扩大了范围,直接统一(tǒngyī)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bùdé)对抗善意第三人。
33.《民法典》第588条增加规定(guīdìng),如果定金(dìngjīn)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34.关于试用买卖,原《合同法》规定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未作购买表示(biǎoshì)的(de)视为购买,《民法典》增加了一类情形,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zhīfù)部分(bùfèn)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35.《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dǐyā)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cáichǎn),事后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前转让抵押财产,一律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这不利于抵押物的流转(liúzhuǎn),也不利于鼓励交易。
36.为合理规划,高效利用(lìyòng)农村土地资源,中央提出了“三权分置”的举措,其核心是“两权分离”,也就是土地承包(chéngbāo)经营权(jīngyíngquán)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民法典》第342条规定,可以(kěyǐ)采取出租、入股、抵押(dǐyā)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37.《民法典(mínfǎdiǎn)》第469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kěyǐ)随时调取查用(cháyòng)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比如说微信、短信、邮件记录。
38.《民法典》第517条、第519条、第521条规定,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zhàiwùrén)的(de)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连带债务人之间(zhījiān)或者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39.关于情势变更,《民法典》第533条一方面(yìfāngmiàn)将“不可(kě)抗力”变为“情势变更”的(de)一种,而非原来的排斥关系(guānxì);另一方面鼓励交易,新增了“再磋商义务”,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才可提起诉讼。
40.《民法典》第702条新增规定,债务人对(duì)债权人享有抵销(dǐxiāo)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41.原《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在(zài)6个月以上(yǐshàng),当事人(dāngshìrén)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直接视为不定期租赁,《民法典》第707条增加了一个条件,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又“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才(cái)视为不定期租赁。
42.《民法典(mínfǎdiǎn)》第737条规定,当事人以(yǐ)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43.《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fāshēng)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sǔnhài),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shǐyòng)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44.《民法典》第1125条增加了一项继承权丧失(sàngshī)的法定事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jìchéngrén)设立、变更或者撤回(chèhuí)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45.《民法典》在代位继承中将侄子女、外甥外甥女纳入(nàrù)代位继承的(de)范围。
46.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wùpǐn),造成(zàochéng)他人(tārén)损害的,以前法律只是笼统地规定“有关单位或者(huòzhě)个人应当(yīngdāng)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56条规定,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7.《民法典》第56条对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规则作出了补充说明,无法区分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jiātíngjīngyíng)的,以家庭财产(jiātíngcáichǎn)承担债务。
48.《民法典》新增(xīnzēng)规定,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shìxiàng)不一致的,不得(bùdé)对抗善意相对人。
49.《民法典》新增了四种有名合同(hétóng)(hétóng)(hétóng),分别为保证合同、合伙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保理(bǎolǐ)合同。其中保理合同是全新的合同类型,保理合同是综合了至少两类有名合同的混合合同,即债权让与+借款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
50.《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qīnzǐguānxì)有(yǒu)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huò)否认亲子关系,而成年子女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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